职工大病救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4、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5、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6、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且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
职工大病医保的报销办法是在病人出院或者转院之后进行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持医疗保险卡在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一、标准:
(1)病情确诊为国家规定的大病,且符合参保地医保机构规定的大病诊断标准。
(2)病情确定为大病的,按照参保地医保机构规定的大病险种保险金额进行救助。
二、范围:
(1)救助范围:包括住院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用、康复护理费用、体检费用、营养补充费用、转诊费用、家庭护理费用和死亡救助金等。
(2)救助对象:包括参保职工本人以及其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