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参保人近1年彩色小1寸照片1张。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然后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需要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租赁备案
因为《居住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超过月的,须经居住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区、县(市)公安机关(分局)备案登记
具体操作流程为,首先填写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如租赁合同等;其次,派出所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备案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