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旷工最后一天一般不算在职,因为旷工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会对劳动合同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虽然没有连续旷工,但旷工天数累计达到30天以上,用人单位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富士康旷工最后一天是否算在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一般情况下不算在职。
1、如果你准备好自离,就在第二天不去上班。等待三天。(富士康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或三个月内旷工4天属于自离)
2、在第三天会收到富士康发的自离的短信。收到短信后直接去人资处即可。也就是一站式服务大厅。
导致一些福利自己无法领取
每个企业都在它自身的规章制度,你旷工自离,你投入的劳动薪酬就无法结算到具体时间点,因为自离,不知道你是忘记打卡,还是自离旷工,或者因为网络信号问题产生的刷卡异常,这就需要本人确认,你不上班了,这些情况就无法证实,所以结算方式就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