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设施离住户的距离最近应该在100米左右。
这是由于小区公共设施包含了很多方面,如垃圾处理、绿化带、停车场、物业管理办公室等,这些设施离住户越近,住户使用起来越方便。
同时,距离过近也有可能会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居住质量的问题,因此100米左右的距离是最为合适的。
若住户数量较多,则应加以考虑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同时也要关注不同设施之间的相对位置,保证居民能够便捷地使用公共设施,提高小区居住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以下是小区公共设施的距离规定:
短途行走服务设施:指面积小,不需要使用交通或者是不需要骑车等工具的服务设施。例如邮局、便利店、药店、医疗机构等,通常应当在小区内设置,距离每个住户不超过300米。
居民服务设施:指具有一定面积和功能,需要交通或者转移的服务设施。例如小型超市、理发店、菜市场及公共卫生间等,通常应当设置在小区或者住宅的周边,距离应当不超过800米。
公共配套设施:指面积大、设施较全面的设施,例如幼儿园、中小学、体育馆、公园、文化活动中心等,通常应当设置在小区周边,距离不应该超过1.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