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在原登记机关补办。
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需要说明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
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1、事先需要准备好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合影,然后携带自己准备好的证件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补办申请,工作人员对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受理;
2、工作人员审核完成之后,需要由申请补办的当事人亲自填写一份《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填写并确认完毕之后,当事人需要签字或者按上手印,然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宣誓并签字;
3、然后由工作人员填写并打印出《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这些证明和表格再次进行核实,核实完成之后签上姓名;
4、以上步骤都完成之后,婚姻登记处就会将补办好的结婚证发给你了!
泰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沿岸,为长三角经济区16座中心城市之一,战略地位重要,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经济基础,已进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行列,也是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文明城市、江苏省园林城市。
泰兴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市,置县于南唐升元元年,寓意“国泰民安,百业兴旺”。
泰县是姜堰(县级)的前称,历史上姜堰原为泰县,后因县治姜堰镇,改名姜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