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9号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目前还有几只没完成的。就是单一个S开头的就是未股改的基本思路:
首先,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2005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一正是法律文件的出台,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从试点阶段开始转入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数已达1303家,总市值约为60504.47亿元,约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98.55%,股权分置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