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在门诊看病用药报销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首先,患者需要持有医保卡和慢性病诊断证明到医院门诊就诊。医生会开具处方,患者根据处方购买药物。
然后,患者将购买的药物和处方一起提交给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医保部门会根据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比例报销患者的药物费用。患者可以选择直接报销或者先自费再报销。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患者应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
最高不超过2000元
常见慢性病门诊: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5%。人均年度起付线300元,申请一个病种报销限额为2000元;申请二个或以上病种报销限额为4000元。
特殊慢性病门诊: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
慢性病外省能办。
城镇职工(居民)长期在外地居住已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并登记备案后,符合申办门诊慢性病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门诊慢性病。办理时,需要准备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医保局或者乡镇卫生院直接申请即可。
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