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缴满12个月。
要满足三大条件,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哦!)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满一年才能享受相关的保险待遇。
女性参保人确认怀孕后,须按计生管理要求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然后再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比如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但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7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生育津贴标准:
不同的妊娠情况会得到相应不同的生育津贴,具体生育津贴计发天数如下:
1、生育的,98天;
2、剖腹产、难产的,增加30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孩子增加15天;
4、怀孕未满16周终止妊娠的,15天。;
5、怀孕满16周以上28周以下终止妊娠的,42天;
6、怀孕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75天;
7、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8、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9、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10、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11、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的,14天。
女性可以按照以上的计发天数领取生育津贴,生育金的计算方法是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基数/30*规定的假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