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权是指PE在一定条件下要求目标企业或其股东按照投资额加上一定的溢价赎回PE持有的股权,即在目标企业的业绩达不到期望值或在其他事先约定的情况下,PE有权要求退出的一种方式,旨在收回初期的投资成本,并获得一定的溢价。
通常资金空转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同业存单和同业互买理财产品
大行资金充足,但是风险偏好较低。在经济下行周期中,银行放贷带来的潜在风险高于同业存单和同业理财互买。大行为了控制风险,小行为了获得资金,两者一拍即合形成资金空转。
2.银行委外
银行委外指的是银行将自营或者表内、表外的理财资金委托给非银行机构管理,而非直接将资银行信息港向债券或者信贷,流入实体经济。
3.投向非标资产
银行赎回权是指银行为了应对资金流动性风险,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利要求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赎回,以保护银行的资金比较安全。
这种权利一般存在于银行发行的一些长期的、无法及时变现的理财产品中,如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等。当银行遇到资金危机时,可以通过拿回这些资金来应对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