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帮忙开具需要办理特殊病种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资料,然后再到当地医保办领取一个特种病种的门诊申报单,接着将申报单填写完整,盖上医院医保办的公章。
然后,再到当地医保中心找到特种病办理窗口,办理盖章。最后再把盖好章的申报单拿回医院,医院再进行备案,这样就可以办理到特殊病种了。
办理到特殊病种后,再到医院看病,就方便快捷了。
01
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就医、购药。
02
医院初审
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03
专家评审
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04
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
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05
特殊病种续办程序
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首先需要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帮忙开具需要办理特殊病种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资料,然后再到当地医保办领取一个特种病种的门诊申报单,接着将申报单填写完整,盖上医院医保办的公章。
然后,再到当地医保中心找到特种病办理窗口,办理盖章。最后再把盖好章的申报单拿回医院,医院再进行备案,这样就可以办理到特殊病种了。
办理到特殊病种后,再到医院看病,就方便快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