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不是针对所有公司。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设立、组织、活动以及解散清算等行为的法律,它只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公司,不适用于非营利性组织和个人独资企业。
例如,公益慈善组织、教育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独资企业,就不适用公司法。
关于公司法关于增资扩股的规定如下:
1、由股东会表决通过。新《公司法》第38条、第44条、第104条、第16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