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办理
登录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本市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2、申办系统无法查询到共享信息的,请携带所需材料至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前台办理
办理地点: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5号至8号综合受理窗口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保障综合业务10、11、12、13号窗口
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10号窗口
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3号窗口
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35-37号窗口温馨提示:周末在33号窗口办理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楼社保14/15窗口
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厅8、9、10号社保综合业务窗口
1.福建户籍居民,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
2.福建省外户籍居民,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3.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4.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