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从一个数里连续减去两个数,可以减去这两个数的和,也可以先减去第一个减数,再减去第二个减数。例如,a-b-c=a-(b+c) 1。此外,减法还有其他的性质,如减法的结果与加数、被减数的位置无关,即a-b=b-a;减法的结果与括号内的运算顺序无关,即a-(b-c)=a-b+c
减法的运算性质主要有以下几条:
(1)在无括号的加减混合或连减的算式中,改变运算顺序,结果不变。
例如:70+20-30=70-30+20
100-40-30=100-30-40
一般地,a+b-c=a-c+b(a≥c)
a-b-c=a-c-b
(2)一个数加上两个数的差,等于这个数加上差里的被减数,再减去差里的减数。(简称数加差的性质)
例如:72+(28-9)=72+28-9
65+(55-38)=65+55-38
一般地,a+(b-c)=a+b-c
1.某数减去或加上一个数,再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得数不变.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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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个数的和减去一个数,可以从任何一个加数里减去这个数(在能减的情况下),再同其余的加数相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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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个数减去n个数的和,可以从这个数里依次减去和里的每个加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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