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施工活动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投保人需要赔偿第三方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
根据中国现行的《保险法》规定,监理单位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方受害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第三者责任险不会对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如果需要对监理单位进行赔偿,可以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加入额外的保险条款或单独购买监理责任保险来保护监理单位的权益。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保险条款的设定和保险公司的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第一,签证主体适格。签证的人必须有承包人、发包人的授权,无权限人员签署的签证单并非有效签证,仅能属于效力待定的签证,需得到有权签证的主体追认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签证内容与主合同具有关联性。承包人在编制签证单时,要作到内容全面、明确、具体,不要有歧义。
第三,签证单应当由承包人、发包人签章。有效签证是承发包双方的合意,需要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