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意见,那么这并不算是敲诈行为。敲诈是指以非法的手段要挟勒索他人财物或其他利益。如果协商是在合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实现的,并没有使用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进行协商,那么就不应该算作敲诈行为。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一方被迫接受对方的协商意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敲诈行为。总之,如果协商是自愿的,并基于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则不应该被视为敲诈行为。
如果您希望对方赔偿您因其行政拘留所遭受的损失,通常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索赔。首先,您应该通过书面或其他媒介与责任方取得联系,并要求其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或者无法协商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具体操作上,您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说明您遭受的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事实和依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举证、调查、调解等程序,并最终作出判决,决定责任方应该赔偿您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具有行政强制性质。由于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规和法律规定实施的,赔偿问题也与法律规定相关。因此,对于行政拘留产生的损失赔偿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法律途径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