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始皇巡游北海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开始巡游全国。据史书记载,他曾巡游至北海,感叹于当地山川壮丽,遂在此设立郡县,取名“北海”。秦始皇的巡游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也促进了北海地区与内地的文化交流。
二、苏武牧羊北海
汉武帝时期,苏武作为使者出使匈奴。苏武不辱使命,被扣押在匈奴十九年后,终于得以归国。在归国途中,他曾在北海停留,牧羊于北海之上。这个故事不仅表达了苏武坚韧不拔的精神,也展现了北海地区在古代的独特风情。
三、曹操北征北海
三国时期,曹操北征乌桓时曾在北海驻军。当时,北海成为曹操的补给基地,为他的北征提供了重要支持。同时,曹操也在此广纳贤才,为曹魏政权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工作部署,北海市2023年春节期间继续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海城区、银海区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为台湾路以南,西南大道—向海大道—南珠大道—龙潭公路以西闭合红线范围(包括龙潭公路沿线的驿马村、红湾村、冯家村、龙潭村、西背岭等村庄范围)。
合浦县县城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为北起合浦县廉州镇东山一路(阜民北路接北河街至廉阳大道),东至廉阳大道(廉阳大道接还珠南路至南北二级公路),南至南北二级公路(盐仓路路口至还珠南路路口),西靠西门江(阜民北路接文蔚坊、南富路、盐仓路至南北二级公路)。
铁山港区烟花爆竹禁放区为滨江生活区和辖区内的石化企业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500米范围内。涠洲岛旅游区烟花爆竹禁放区为岛上石化企业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500米范围内。
除上述规定区域外,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学园区、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各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等区域,也被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禁燃限放时间方面,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限放区内的限制燃放时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污染天气时段内,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民有权劝阻并向110举报。
在广西北海,建房的最大审批面积受到一定限制。根据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北海市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这100平方米包括了正房、辅助用房(如厨房、厕所、杂物间等)、禽畜舍以及房前屋后所占土地的总面积。
对于新建农房的建筑面积,也有明确规定:不得超过450平方米,且建筑层数控制在4层以内。层高不宜超过3米,如果架空层层高超过2.2米(含2.2米),则按1层计算层数。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农房建设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同时避免浪费土地资源和影响乡村风貌。
总之,在北海建房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确保建设合法、合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