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赔款是指清朝败于八国联军后,被迫支付的赔款。
赔款支付对中国造成的经济影响深远,加重了中国的财政负担,减弱了中国政府的实力,同时也加剧了中国的社会矛盾和民族意识的觉醒。
庚子赔款的金额一直备受争议,但最后的赔款总额为4500万两白银,相当于当时中国四年的财政支出总额。
而清政府为了凑齐赔款总额而大举征收农民,这也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庚子赔款成为了中国近代史上一个沉重的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庚子赔款是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因为义和团运动失败而被八国联军强制要求进行的一笔赔款。赔款金额为4500万两白银,由俄国托管管理。这笔赔款相当于当时中国国内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利益和尊严。
庚子赔款的结局是,赔款在1901年正式缴纳完毕,但俄国并未将赔款全部返还给中国政府,而是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修建了一条跨越中国东北的铁路,并将其纳入了俄国的势力范围。此外,还出现了一些不公正的协议和条款,如领土割让、对外开放等,对中国的主权和尊严造成了严重打击。这也是庚子赔款的最终结局。
约合现在的300亿美元。
庚子赔款总额四亿五千万两白银,约合当时的3.33亿美元或7161万英镑或6.3亿日元或9.7亿卢布。
因为清政府无力一次还清,所以八国代表同意清政府可以分批偿还,但要计算利息。年息为四厘(4%),从1902年起,分三十九年还清;利息从1901年7月1日起计算,本息共计九亿九千一百八十六万八千一百五十两(9亿9186万815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