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当地的医疗服务,但需要按照当地的报销标准进行报销。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都可以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当地规定而定。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就医地选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医疗费服务。报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和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
长期居住外省市的参保人员需要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乡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
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当地的医疗服务,但需要按照当地的报销标准进行报销1。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都可以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当地规定而定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就医地选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医疗费服务2。报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和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3。长期居住外省市的参保人员需要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乡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4。
1、先备案,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2、选定点,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持卡就医,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办理备案的方法:
(1)备案地点,参保地经办机构。
(2)备案信息,有两个关键信息,一是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驻工作、还是转诊转院等;
二是就医地点,填写你需要去看病的地方。
(3)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人社部定期公布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群众可通过社会保险网实时查询;或拨打参保地12333电话、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电话咨询。
参保人员登记备案成功后,备案信息就实时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