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需要公示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用缴纳标准以及业主投诉电话等信息。
物业应当将这些信息通过物业公告栏、物业网站、物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公示,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物业也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
民法典规定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为夜间,若在这个时间段内产生噪音或其他扰民行为,就属于扰民。
夜间是人们休息和睡眠的时间,过度噪音和扰民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受到影响,因此民法典对此作出规定。
夜间噪音扰民是一项常见的民事纠纷,大家应该遵守夜间安静的规定,尊重他人的生活和休息时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当遇到邻里纠纷时,应该优先采取和谐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求助。
对于有物业公司或者是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居民小区,那么电梯日常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小区的物业来承担,如果小区日常的维修费用无法负担,电梯的维修物业公司可以和业主协商征求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对电梯进行维修,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那么电梯的维修可以由业主找所在社区出面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话,那么电梯的维修费用就需要所有业主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