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是指在完成一定学习阶段后,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原有学校内或至另一所学校内进行学术变动的行为。通常,转学条件和要求包括:
1. 学生需在原学校完成一定的课程学习,取得一定的学分和成绩,以证明其已具备进入更高阶段学习的能力。
2. 学生需要了解转学申请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陈述、推荐信等。
3. 学生可能还需要参加学校举办的转学考试,证明自己在学术上的竞争力。
4. 有些学校会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例如审查学生的成绩、作品等,以评估其是否具备转学的条件。
5. 申请转学的同学,还应关注目标学校的转学要求,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要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向转出学校提出失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3
转出学校同意后,转出学校提供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 转入学校根据所提供的学籍信息1——2项关键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转学申请。
4
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业务。
5
转出学校保留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转入、转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
1、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