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观察法是以观察为主要调查工具。
2 观察法通常通过观察被调查对象的行为、环境、情境等来获取数据和信息,以此来研究和分析被调查对象的特征、行为、心态等。
3 观察法可以采用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的方式,直接观察是指研究者直接观察被调查对象的行为和情况,间接观察是指通过记录、照片、录像等方式获取被调查对象的行为和情况。
观察法是社会科学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在学前教育研究中,观察法是最基本常用的一种研究方法,特别适合于对幼儿行为的研究。
道理很简单,幼儿身心发展水平还较低,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十分有限,无法用文字测验和书面调查来获取有关资料。另外,幼儿较少对观察产生敏感,即使在不相识的观察者面前,幼儿仍然能表现其自然行为,我行我素,很少作假,因而观察所得资料通常比较真实可靠。
观察幼儿时,我们可以涉及多个方面的认知能力。
首先是感知能力,比如观察幼儿是否能够准确感知和辨认颜色、形状、大小等。
其次是注意力,观察幼儿是否能够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以及注意力的转移能力。
再次是记忆能力,可以通过观察幼儿是否能够记住并回忆之前发生的事情或学过的知识来评估。
此外,还有思维能力,比如观察幼儿是否能够进行简单的分类、排序、推理等。
最后是想象力和创造力,可以通过观察幼儿是否能够进行自由的想象和创造活动来评估。
这些方面的认知能力都是幼儿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观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幼儿的认知发展水平,并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